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84号令)《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药监规〔2024〕5 号)要求,经现场检查,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符合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条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宋红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曲扬街3088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6611.5平方米)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曲扬街3088号(面积:41060.69平方米)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上含冷藏、冷冻药品)*** 特此公告。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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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2月27日至28日,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广州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0评论2026-0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