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省局组织的药物警戒专项检查中,因不符合GVP要求,被我局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企业药品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同意解除该企业暂停生产和销售控制措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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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2月27日至28日,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广州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0评论2026-03-0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