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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新成立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能垄断邢台三所公立医院器械的配送

2021-03-18 23:434020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邢台某医院医用物资被某公司“托管”。根据报道中一则医院“通知”显示,该医院运营医用物资配送管理均由某公司负责,并要求各供应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做好与该公司的对接,逾期完不成对接的,该院将停止对其耗材试剂的采购。
   报道中显示,据原供应商介绍,通过该公司配送,需收取销售额的10%作为配送费,比例远高于同行业。
   检索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是为了保障供应、便于管理,另外,通过配送企业集中采购配送,减少采供环节,从而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但是,从该报道中看,销售额10%的配送费不仅没有降低物资成本,反而增加了供应企业的销售成本压力,那么,多出的这部分费用又由谁来承担呢?
   另外,多家供应企业对接一家公司,这环节如何规避公司徇私舞弊,能否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仍需要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
   我们常说,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关键看执行,重在看落地。制度的改革能否达到预想的效果,起到真正的作用,患者能否真正享受到便捷与实惠才是改革的更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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