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29号
经监督检查,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综合评定结论 | 风险控制措施 |
1 | 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粤BA752000704 | 不符合要求 | 暂停销售(配送) |
2 | 惠州市一芯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粤BA752000454 | 不符合要求 | 暂停销售(配送) |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国家药监局:助力创新药“中国首发”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戴小河)我国将对新机制、新靶点的创新药,在沟通交流、临床试验、注册申报、审评审批全链条强化服务支
0评论2026-01-13324
2026年兴奋剂目录公告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 , 现将2026年兴奋剂目录公布
0评论2026-01-1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