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湖北省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申报2025年度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未在近3年内通过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规定免试情况的,可免于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