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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西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025-05-04 22:545580huamei江西省药监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函2025〕3号)等文件,结合行业实际,现将《2025年度江西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做好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

 

 

2025年度江西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结合行业实际,现制定发布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做好我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一 、学习对象

江西省从事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二、学习时间

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从即日起开始,至2025年底截止。学习任务原则上在学习年度内完成,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当及时补学。

对未参加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允许补学。系统已开通2024年补学通道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都可以补学,补学课时计入2024年度学时,补学通道截止时间为年度职称申报截止日前,最迟不超过2025年6月底。

三、学时要求

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时当年度有效,超出规定学时部分不得计入下一年度。

四、学习内容及形式

公需科目学习。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函〔2025〕3号,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三个专题。登录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g1), 自主选择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学习不收取费用,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完成2025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计入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二)专业科目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根据行业特点,专业发展需要及本人工作实际,可采取培训、研修、游学、学术访问、参加“继续教育平台”网络课程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继续教育平台”网络课程学习可登录“继续教育平台”的“专业课广场”,自主选择专业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完成学时可直接计入个人学习账户,无需个人申报。

(三)学时折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学历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及课题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项及参加各类培训、研修、游学、学术访问等,可按相关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通过“继续教育平台”——“管理功能”——“折算学时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并记录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各类培训按实际学习时间每半天4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折算。

(四)2025年度专业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网梯科技-江西专技在线

客服电话:4008039966

2.湖南大学-江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客服电话:4001911818

3.江西师范大学-江西专技学习网

客服电话:4006660656

4.江西红会-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客服电话:18979149220

五、结果应用

各单位应出台相应的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依据,引导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学习,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举措,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学习成果运用。各用人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督促专技人员严遵守培训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本行业用人单位专业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须将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三)落实培训学习经费保障。各用人单位应当用好职工培训经费,并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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