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03月3日至2025年06月05日,我局已依法注销京誉堂(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南岸第一分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高要区注销情况表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05日
高要区注销情况表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03月3日至2025年06月05日,我局已依法注销京誉堂(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肇庆高要南岸第一分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高要区注销情况表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05日
高要区注销情况表
0评论2026-01-13332
0评论2026-01-10372
0评论2026-01-10356
0评论2026-01-10346
0评论2026-01-10364
0评论2026-01-1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