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是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二是取消开办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申办企业符合开办条件,按要求提供材料,即可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三是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批时限,优化审批事权,原则上,《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变更、换证等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含现场核查)不多于12个工作日;四是有序推进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市县同权”,推动执业药师注册就近可办、全省通办、全程网办,高效办理执业药师注册业务;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私自降低标准审批、缺流程审批、超时限审批等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不具备许可条件的药店,及时调查取证,通报发证机关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七是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审批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共同护佑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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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2月27日至28日,2026年全国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广州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0评论2026-03-0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