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注销国药现代(青海)医药物资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公告之日起,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附件:注销企业基本信息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
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销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青AA-971050 | 国药现代(青海)医药物资有限公司 | 钱进 | 钱进 | 胡翠娟 | 2025年6月3日 | 企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