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高研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国家药监局高研院党委书记、院长段慧萍和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多个关键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药监局高研院平台优势,系统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干部队伍能力;二是加强科研能力提升,围绕中医药(蒙医药)现代化、原料药质量升级等开展联合研究,服务产业创新;三是加强安全应急能力提升,联合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有效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互助共享,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建立高水平实训平台,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下一步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此次合作围绕药品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充分发挥国家药监局高研院在教育培训、政策研究和应急演练方面的专业优势,深化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性教育、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加强双方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推进监管创新、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合作,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在药品监管现代化发展领域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