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重新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35号)》要求,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2621631071@qq.com。
联系人:贾婵娟;联系电话:0931-7617187
附件: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