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将“清源”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燕记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5年1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线索,组织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燕记药店开展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变更仓储许可事项开展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等行为。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5年5月,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30万元、责令关闭私设仓库、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二、江西省新余市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4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余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药店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并通过拼多多、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销售。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24年8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61万元、罚款22.4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浙江省杭州市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案
2024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杭州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京东、天猫平台销售部分处方药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2024年4月,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该药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张某某通过微信无证销售未经注册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案
2025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察机关移交的线索立案调查,发现张某某通过微信,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用毒性药品“BOTATOX注射剂A型肉毒毒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2025年3月,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2)》第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四川省成都市双流众康行续荣诊所违规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
2024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上巡查线索,对成都双流众康行续荣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在京东平台开设“成都双流众康行续荣诊所旗舰店”未经许可销售药品,且所售药品含《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所列药品。该诊所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2025年2月,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规与消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消费者购买药品,请从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关票据,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处方药时,应向药店提供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充分获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后,经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处方审核调配后再购买。
消费者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为神经肌肉阻滞剂,不当使用或使用非法来源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目前,我国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只能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销售至指定的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销售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不得零售。消费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切勿通过个人社交软件等买卖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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