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等3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等3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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