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huazhuangpinchu@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附件:1.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3.儿童化妆品标志征集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6月18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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