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药品经营企业: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药品批发企业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现场验收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药品批发企业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现场验收标准.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