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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智慧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询价公告

2025-08-03 14:42850huamei内蒙古药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智慧库房一体化管理系统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万元(人民币)

项目有关内容及要求:

1.期限: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款项。

4.采购设备明细(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包含拆装智能密集架、智能密集架控制系统迁移、智慧档案平台系统、档案室环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投标人须为智能密集架生产厂家;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3级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5、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CS2级以上。

(二)响应文件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标识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完整。

3.响应文件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响应文件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如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本局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次对供应商提供服务进行审查,最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如供应商在参与本局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政府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下午17: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24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10: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2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联系人:周凡、赵珍

联系电话:0471-4318112

附件:采购设备明细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采购设备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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