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5年8月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城绿洲药业锦绣店等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河源市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5年8月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城绿洲药业锦绣店等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河源市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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