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药械安全管理行为,切实保障特殊场所人员用药安全。近日,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中心、校医室等特殊场所集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辖区特殊场所内是否设立医疗机构,资质是否齐全、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等。督促机构负责人积极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储存和养护药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隐患。针对养老机构无内设医疗机构,住养老人所用药品为自己采购或家属外送情况,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对住养老人自备药品建立完善的代管制度、家属送药台账及收发记录,积极制定并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配备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此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切实维护和保障好特殊人群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辖区养老机构16家、残疾人托管中心1家,看守所医务室1家。下一步,山丹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巩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特殊人群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