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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贵州省2025年 “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5-08-15 15:321690huamei贵州省药监局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5〕53号)有关要求,拟开展贵州省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拟定为9月1—7日。各市(州)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本地“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再出发的一年。今年的“宣传周”将重点围绕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尤其是“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作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四、省级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贵州省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气会。拟于9月1日举办贵州省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气会,聚焦“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增强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全面启动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营造安全用药氛围。(局办公室主办、局宣教中心协办,相关处室配合)

(二)组织参与“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动员本地区公众积极参与“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通过科普互动竞答的方式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传播“两品一械”科普知识。(局办公室组织参与)

(三)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1.开展“开学第一课”药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面向在校学生,组织开展“药物滥用防治”专题科普知识讲座,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药品,增强对药物滥用危害的认知和对不良信息的识别能力。(局办公室、省药品评价中心主办,局宣教中心协办)

2.开展“两品一械”互动体验进社区活动。通过公益咨询、科普展示、互动游戏、现场体验等形式开展公众互动,引导公众提升“两品一械”安全意识。(局办公室主办、局宣教中心协办,相关处室配合)

3.组织参与“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由省级药品监测机构携手辖区内基层监测机构开展药物警戒技能大比武,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居民,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药品安全、药物警戒、防范药物滥用、医疗器械警戒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认知水平。(省药品评价中心主办)

(四)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围绕“两品一械”领域检验检测等内容,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医药界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等专业机构,通过实验室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开放日活动,展示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举措和成果。(局办公室主办,省药检所、省医疗器械中心协办)

(五)开展药品安全民意调查服务。拟于“宣传周”期间,面向社会公众开展2025年药品安全民意调查,准确、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我省药品安全现状的真实看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改善药品市场环境,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局办公室主办、局宣教中心协办,相关处室配合)

(六)开展“两品一械”公益宣传。以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知识为内容,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集中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在网站、新媒体矩阵等网络平台发布科普作品,创新药品安全科普形式,丰富科普宣传内容。同时,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向公众普及“两品一械”投诉举报相关知识,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局办公室主办,局投举中心协办)

(七)营造“宣传周”活动氛围。在“宣传周”的前一周,利用电台传递“两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媒体发布统一的活动主题和活动口号,门户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全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局办公室主办,相关处室配合)

(八)严格规范宣传口径。为进一步提升“宣传周”期间各市(州)宣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相关知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准确性,从专业角度指导公众正确掌握药械化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宣传周”期间所需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进行统一印制,并征订《药械化安全系列科普资料》,集中邮寄至各市州开展宣传活动。(局办公室主办,相关处室配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参照“省级重点活动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策划“宣传周”相关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市(州)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遵循传播规律,围绕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宣传周”主视觉,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

(三)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经验,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宣传联络员,将本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信息稿推送局办公室进行及时发布,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将本单位“宣传周”活动总结报送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李秋芩处。

联系电话:0851-86850707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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