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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指南 (2025年8月4日更新)

2025-08-22 09:592090huamei宁夏药监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自治区

   

权利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送达方式

   

网上送达;快递送达;窗口领取

   

承诺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执业药师注册证》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地点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营商服务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咨询方式

   

0951-6982685

   

监督投诉方式

   

0951-6982605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3.《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办理流程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网上申报 — 选择“网上申报、窗口受理”登录— 填写个人资料 — 填写注册信息 — 打印申请表,盖章签字 — 携带审核材料到药监局窗口进行审核 — 复审申请材料 — 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 — 送达

   

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

   

网上申报 — 选择“网上全程办理”登录 — 填写个人资料 — 填写注册信息 — 打印申请表并盖章签字后再上传申请表照片和其他附件(参照报送材料目录) — 设置取证方式(窗口领取和快递邮寄[到付]) — 核对无误后提交 — 将原注册证(首次注册除外)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自治区政务大厅药监局窗口或到窗口交回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若退回,按退回意见修正后再提交)— 按取证方式送达注册证书

   

网上申报流程

   

办理条件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申请表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身份证明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继续教育

学时证明

   

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

   

   

   

   

   

注销注册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执业药师注册

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电子

   

必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自备(可内部核验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可免于提交,若无法调取,请主动上传或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电子

   

必要

   

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电子

   

必要

   

执业单位

合法开业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电子

   

必要

   

继续教育

学时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电子

   

必要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

   

必要

   

收费标准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意事项

“网上全程办理”的,除首次注册外,需提前邮寄“执业药师注册证”至自治区政务大厅药监局窗口。

学时要求:近五年学时证明;变更注册需提供上次注册时间当年及以后学时证明;首次注册提供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第二年及以后学时证明。

材料上传要求:上传的执业药师注册照片应为2寸蓝底或红底免冠照片,尺寸为150X207像素,大小为20K以下,格式为jpg;申请材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100K以下,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全程网办如添加不了附件,请全部添加至“其他附件”;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

《执业药师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应为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请号码的申请表。请填写执业单位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请填写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办理变更或注销填写事由、执业药师本人须在承诺栏处签名、日期。

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申报—签收受理一审核审批—制证—发证);如有退回,请严格按照退回意见修改资料再提交,重新审核。

常见问题

注册业务问题

1.注册类型如何选择?

答:执业药师注册包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四种类型。

1.1首次注册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第一次申请的注册。

1.2变更注册指申请人要求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的注册。

1.3延续注册指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注册。

1.4注销注册指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二十四条情形,如执业药师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一个月的等,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执业单位可申请办理注销注册。

1.5公司更名办理哪类注册?

答:公司更名属于执业单位变更,应选择【变更注册】类型办理。

1.6执业单位变更的是否需要注销原注册?

答:无需注销,选择【变更注册】类型办理。

1.7原有执业药师注册证过期的,如何选择注册类型?

答:参照【延续注册】类型办理。

2.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材料有何基本要求?

答:2.1《执业药师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应为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请号码的申请表。请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请填写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办理变更或注销填写事由、执业药师本人须在承诺栏处签名、日期。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其中,申请人照片应上传近6个月2寸免冠证件照片,蓝色底或红色底。

2.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信息页应包括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姓名等内容。持有药学类、

中药学类两个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只能注册在一个单位。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3身份证明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上传资料应为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4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主要指执业单位许可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以各省的办理要求为准。上传资料应为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正本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5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非当年申请注册的,提供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取得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明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

2.6如何查询执业药师注册审核进度?

答:登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平台,登录成功界面查看当前“注册状态”,“灰色”表示未开始(未提交)。“黄色”表示进行中,“绿色”表示已完成,“红色”为提示不予受理或者补正退回。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申报—签收受理一审核审批—制证—发证);如有退回,请严格按照退回意见修改资料再提交,重新审核。

3.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多长?

答:《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十八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4.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执业药师本人持身份证和执业药师资格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大厅药监窗口填写遗失声明,申请补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执业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得买卖、租借和涂改。如发生损坏,当事人应当及时持损坏证书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如发生遗失,当事人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登录操作问题

1.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通过手机找回、邮箱找回。如果忘记所填邮箱或手机号码更换,可联系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技术支持:“联系我们”→“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账号绑定等使用问题请点击此处向我们反馈”,详细描述具体情况,待技术支持处理或回复邮件。

提醒:为方便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国家药监局办事大厅注册时,务必填写执业药师本人手机号码。

2.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点在线办理,显示:“该人员不属于执业药师,请先考取证件再进行注册”,怎么办?

答:遇到此类情况,首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通过“证书核验”,确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可咨询发证部门核实。如果有效,可以联系本地执业药师注册部门或技术支持。

登录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后显示非本人的信息(绑定授权异常),怎么办?

答: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解除绑定后,重新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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