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第二次研讨会在昆明召开,广东、天津、黑龙江、山东、海南、四川、云南等省级药监局化妆品监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到会指导。
研讨会对化妆品监管协作区域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化妆品协同监管信息化建设、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研究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对当前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潜在风险进行交流研判。
化妆品监管协作区域内各省级局在推动构建“资源互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培训互助”的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在探索建立省域间化妆品监管一体化标准化机制上先行先试,以执行化妆品GMP若干问题为小切口,助推省域间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探索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互通机制上,以化妆品委托生产协同监管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通;在安全风险会商机制上,交流了各自的风险信息,提出了风险防控建议,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奠定基础。
会议还对如何更好推进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的工作机制进行了探讨和明确,为更好服务于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奠定了工作基础。
2024年12月1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与化妆品原料资源丰富、委托广东生产大省、粤龙协作和国家自贸区的天津、黑龙江、山东、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共同签署《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框架协议》。八省(市、区)药品监管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管和服务、秩序和效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立足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聚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与鼓励化妆品技术创新,强化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协同,推动构建“资源互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培训互助”的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体系,共同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助推省域间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
(根据云南、广东药监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