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1月6日,山西省药监局组织召开第十一批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风险会商会。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各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企业相关负责人围绕集采中选品种的生产质量管理、销售和市场、品种转移以及委受托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梳理了集采中选药品的典型案例,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陷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分析讲解,要求各企业对自身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缺陷。
会议强调,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集采中选品种质量安全,深刻认识面临复杂多样的风险和挑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决守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二要强化人员培训,筑牢质量体系根基,健全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持续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各环节规范运行。三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省药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董佳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