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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销售 一季度突破16亿元

2020-08-12 17:344710
 8月11日,以岭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菲律宾传统植物药标准注册。2020年一季度,连花清瘟产品营收15.42亿元,占公司总营收比例66.07%。截至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巴西、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泰国等超过10个国家及地区获得上市许可。

连花清瘟产品为以岭药业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关疾病的治疗。连花清瘟产品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2020年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版)推荐用药。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2019年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29.24%。2020年一季度,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5.42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66.07%。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在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连花清瘟销售规模超过10亿元。

以岭药业表示,本次连花清瘟胶囊获得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文,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菲律宾市场以药品身份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带来积极影响。截至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巴西、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老挝分别以“中成药”、“药品”、“植物药”、“天然健康产品”、“食品补充剂”、“现代植物药”、“天然药物”等身份注册获得上市许可。目前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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