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泰康药业有限公司因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详情请看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法结果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鲁药监处罚〔2024〕Y201号 (shan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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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深圳皓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一次性使用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注册申请。血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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