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安徽 湖北两省耗材带量采购开始

2020-06-21 17:243410新药品网
 1、最高降价95%,安徽省继续带量采购

6月19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选择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不少于二年。

关于入围价,《征求意见稿》显示设定谈判入围价,参考全国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带量采购价的最低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 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产品的入围价。

关于谈判价,安徽省医保局将抽取专家,经专家组两轮谈判议价,对谈判议价成功的高值医用耗材,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

据了解,去年安徽省已完成两大类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价格最高降幅达95%。

2019年8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安徽省完成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两类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价格谈判。

其中骨科植入(脊柱类)国产品类平均降价55.9%,进口品类平均降价40.5%,总体平均降价53.4%,单个组件最大降幅达到95%;

眼科(人工晶体)国产品类平均降价18.1%,进口品类平均降价20.9%,总体平均降价20.5%。

2、医院30天回款,湖北跟进带量采购

6月18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发布《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显示,将在全省范围开展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范围包括湖北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对于采购品种,湖北省将分类分批选择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医用耗材。

同时合理区分功能属性竞价组,采用竞价、议价、谈判等多种采购模式厘清价格体系,确定入围企业及产品,并积极探索建立量化“市场份额”的区域联盟采购结果动态匹配机制。采购周期原则为一年。

《工作方案》还显示,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算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支付企业货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在《征求意见稿》中,安徽省对医院回款同样提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算货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公立医疗机构自耗材交货验收入库并取得发票之日起,应在90天内支付货款。

据了解,安徽省带量采购将参考谈判成功产品的上年度同期采购量,年采购量不低于参考期该产品采购量的80%,并确保一年内完成年采购任务量。

3、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湖北省和安徽省耗材带量采购,均对医保支付标准提出要求。

安徽省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对于谈判成功的产品,按照节约资金的40%用于激励公立医疗机构的原则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减少医保基金支出。医保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湖北省发布的《工作方案》也显示,结合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患者承受能力、分类集中采购情况、医用耗材实际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对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医用耗材,探索制定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医保基金和患者按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支付医用耗材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

据了解,医保支付标准是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耗材目录时,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向耗材提供方支付耗材费用的结算费用标准,会直接影响产品在医院的使用量。

有业内人士对赛柏蓝器械表示,由于综合因素(耗占比、耗材零加成、按病种付费等)的影响,今后医院和医生可能倾向于使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医保支付标准以下的耗材,或者有动力与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议价,而价格越高的耗材的使用量可能越少。

6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制定《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将目录内耗材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除特别规定外,地方医保部门将一律执行国家《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不得擅自调整。

同时《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独家产品、非独家产品、带量采购产品以及非带量采购产品,都将制定相应的医保支付标准。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安徽省药监局聘任首批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形成社会共享、有序参与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安徽省药监局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建设,近日,

0评论2025-09-2055

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安徽、江西、陕西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

0评论2025-09-2069

安徽省出台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正式发布《安徽省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

0评论2025-08-2788

安徽省药监局探索开展系统内部“综合查一次”
为统筹系统内部监管资源、监管任务,提升检查质效,安徽省药监局探索开展系统内部“综合查一次”,近日,该局出台了《安徽省药品

0评论2025-08-2164

安徽省药监局赴药品企业走访调研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旭升带队赴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源药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听取企业

0评论2025-08-1953

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正式发布《安徽省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

0评论2025-08-1950

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接受储存配送业务公告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有关规定,同意下列企业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企业名

0评论2025-08-1959

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歇业公告
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同意下列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

0评论2025-08-1950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的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项目成功获批
近日,从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来喜讯,由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参与申报的2025年度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三

0评论2025-08-1564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首创中药辐照定量检测技术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表扬
在近日召开的2025年全国药品检验工作座谈会上,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的中药辐照剂量定量方法开发工作被大会作为工作典型点名

0评论2025-08-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