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体推进“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持续规范药品经营活动,强化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奉化区局理清“四路”,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全方位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准入管理,肃清“来路”。严把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标准,强化换证企业现场审核,针对上一年度新开及上一年度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零售药店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奉化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210家、药品使用单位500家。截至目前,开展“清源”行动规范化督导416家次,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67家次、医疗机构249家次。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理清“道路”。重点关注药品购进渠道,明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并实施购进药品资质审核、验收入库管理等制度,药品购进过程中的票、证、帐、货、款是否相符。围绕以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常见的未按要求储存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使用过期、失效、无合格证明文件、淘汰的医疗器械等重点新老问题,着力规范网售业态。压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并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对照重点条款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共收到自查报告653份,发现问题类型数2个,总问题数10个,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瞄准重点区域,管好“去路”。关注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超处方范围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通过买药品赠药品或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等情况,突出重点区域,综合运用投诉举报、网络监测、部门通报等渠道,创新督查方式,切实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效。截至目前,共有17家零售药店存在不规范行为,包括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计算机系统与实际账货不符等违法违规情况,已责令整改。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共筑“前路”。组织各所药械业务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让执法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召开“清源”行动规范化督导工作座谈会进行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与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联合开展。同时,贯宣《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提升自身信用等级。
下一步,将用好“信用码”分级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共计16场次,现场解答相关问题达120人次,发放相关宣传册共计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