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海南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5-06-18 国家药监局huamei470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等规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海南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403475213@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


  附件:海南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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