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5-08-14 内蒙古药监局huamei20
核心提示:   为适应医疗器械零售新业态的发展需要,规范利用自动售械机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经营的活动,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据《医疗

    为适应医疗器械零售新业态的发展需要,规范利用自动售械机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经营的活动,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自治区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附件3)格式要求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乐  联系电话:0471-4507139

       电子邮箱:nmgylqxjgc@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

               2.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doc

附件: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自动售械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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