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生产经营暨全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

   2021-03-31 3660
核心提示:3月25日至26日,全省药品生产经营暨全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和全省
 325日至26日,全省药品生产经营暨全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和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以来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国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药品生产经营工作成绩。一年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优化新监管体制机制,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生产经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抽检和监测技术支撑作用,着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各项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史国生同志从党中央国务院最新要求、人民群众最新期盼、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药品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关系、药品监管与地方党政同责的关系、药品安全监管现状个方面深刻分析了当前药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强调。史国生同志指出,药品安全是严肃的政治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基本的民生问题、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科学的技术问题药品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能有丝毫的疏忽、片刻的松懈,必须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扎实到位的监管措施,积极稳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要自觉把药品监管工作放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大局中统筹谋划。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奋力推进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会上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依法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立疫苗质量和接种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二是在生产监管环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抓好高风险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新冠疫苗用药包材、集采中选产品、中药、含兴奋剂类特殊药品四个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抽检和监测技术支撑作用,着力发现深层次风险问题。三是在市场监管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流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药品零售综合治理,督促零售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大力推进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四是在推动产业发展上,坚持创新驱动,落实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加快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指导和引导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五是在组织保障上,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大力发展智慧监管和科学监管,加强队伍建设,保持监管力量稳定,强化技术支撑作用。

会上,烟台市、济宁市和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围绕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药品市场监管、推动药品零售综合治理做了交流发言。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第分局分别围绕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出口药品监管,分享了工作思路和举措。注册处药品生产处和市场监管处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各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科室负责同志;各区域检查分局负责同志,负责药品注册生产和市场监管的相关同志;省局相关处室、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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