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局多措并举落实小诊所药械主体责任

   2025-04-22 浙江省药监局huamei310
核心提示:为持续增强全市小诊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兰溪市局依托“三小”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增强全市小诊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兰溪市局依托“三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小诊所药械主体责任。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规范性。以口腔诊所为小切口,建立“兰溪市口腔诊所双主体双清单机制”,“双主体”即“诊所负责人、药械质量管理专员”,“双清单”即“口腔诊所《主体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摸排并明确全市63家口腔诊所“双主体”名单,参照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人员、采购验收、储存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入手,梳理出《主体责任清单》16条、《负面清单》20条,进一步明确口腔诊所主体责任和法律底线,提升规范管理意识。

二是联合培训,压实责任感。协同卫健部门召集全市诊所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现场发放《小诊所合规指引》《兰溪市诊所药械管理小贴士》、相关台账等资料300余册。会议介绍了“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背景,围绕药械日常监管常见问题、合规建议、近期重点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要点开展讲解,并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持续提升诊所责任意识。

三是靶向监管,落实导向性。有的放矢,聚焦重点治理对象和重点治理内容,将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投诉举报较多的小诊所列为重点治理对象,根据监管情况动态调整重点名单;梳理小诊所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清单,重点关注非法渠道购进药械、使用过期药械、未履行进货查验及养护制度、未按说明书储存药械等情况。截至目前,明确重点治理对象45家,梳理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2个。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