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号)
根据《天津市药监局 北京市药监局 河北省药监局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津药监规〔2024〕3号),经审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储存事宜符合相关要求,现予公示。
(2025年第2号)
根据《天津市药监局 北京市药监局 河北省药监局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津药监规〔2024〕3号),经审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储存事宜符合相关要求,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