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无纸化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11期)
为深入贯彻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促进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评、网上审批、网上发证”,经研究,决定开展药品监管领域无纸化审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目标
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审批模式,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电子提交和电子审评审批,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自2025年5月6日起,新申请的试点事项无需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二、试点范围
(一)药品注册事项: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备案。
(二)药品生产事项: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申请。
(三)药品流通事项: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四)医疗器械注册事项:国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
(五)医疗器械生产事项:医疗器械(二类、三类)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地址变更(文字性变更)。
(六)化妆品生产事项: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名字变更。
三、实施时间
(一)启动阶段:2025年4月底,开展系统测试、企业培训及政策宣贯。
(三)试点阶段:2025年5月6日起,上述事项全面实行无纸化审批。企业需严格按照无纸化审批的要求进行申报,审批部门将按照新流程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三)总结推广:2025年7月31日前,评估试点成效,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对试点期间审批数据、企业反馈、流程运行情况等方面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制度和流程,为2025年8月起全面推行无纸化审批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gxzwfw/bmft/bmftList.do?deptCode=11450000MB151971XY&webId=1)登录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材料规范:申报材料需采用PDF格式,每个材料栏仅支持上传单个PDF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A4页面分辨率为300×300dpi,A3页面600×600dpi;尺寸为A3:4962×3508px,A4:2480×3508px以上。电子材料应完整、清晰,与被扫描纸质原件一致。
(三)电子印章:申请人需通过“广西统一电子电子印章管理平台”(https://tydzyz.zwfw.gxzf.gov.cn/xc)申领电子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通过符合《电子签名法》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的使用保证了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使电子材料具备与纸质材料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电子证照:申报事项办结后,系统生成电子批件,推送成功即送达,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批件。企业可通过平台下载文书、证件。
五、保障措施
使用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771—5786483。
技术服务工作QQ群号:61041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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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统一电子印章管理平台通用平台PC端操作
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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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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