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云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5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邮箱ynmpalaw@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首违不罚清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云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