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秀云任组长,市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吉林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讨论、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条例》在吉林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检查组实地走访了吉林瑞尔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科罗纳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吉林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万达广场店、吉林市人民医院,深入了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学习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在座谈会上,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委员提出了建议意见。
检查组对吉林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予以肯定,强调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医疗器械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精准服务,全方位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