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省药监局决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以下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违规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扩大收费范围等情形。
(二)乱罚款。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执行裁量权基准不规范,随意处罚,存在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
(三)乱检查。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乱扣押。不按程序、不依规定,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擅自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方式征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2999222。
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230001
三、征集时间
此次集中征集问题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25年6月20日后,可通过12345平台、局长信箱、电话等途径反映相关情况。
四、相关事项
已进入、已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