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全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集中到期后的重新发放工作,省药监局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重新发放 <药品生产许可证> 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换发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年5月8日—5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xzspc1@ln.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反馈意见汇总表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