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4号)《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贵州省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遴选工作方案》《贵州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