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与镇江市卫健委、市医保等部门联动协作,切实保障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截至目前,在镇江市公立医院建立国家级监测哨点2家、省级监测哨点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注册率和报告率均达到100%,各市、区监测覆盖率实现100%;建立定期会商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监测数据并进行风险提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镇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直位于全省前列,2024年获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表扬。 二是有效规范处方药品管理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的通知》,在“电子处方”新规施行背景下,对处方药销售流程、分类存放规定、职业药师职责、销售登记内容进行一一细化,全力杜绝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 三是做好经营环节质量监管 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围绕国家集采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以往抽检不合格品种等药品,今年将在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抽检9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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