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化妆品经营(母婴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5-05-22 安徽省药监局huamei40
核心提示:为加强母婴店化妆品经营领域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淮南市出台《化妆品经营单位(母婴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

为加强母婴店化妆品经营领域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淮南市出台《化妆品经营单位(母婴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旨在规范全市母婴店化妆品经营行为,实现“信用分级、精准监管”,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办法》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基准,确立“合法合规、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原则。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制定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县(区)级负责信息归集与评定,采用“检查一家、归集一家、评定一家”模式,形成“市级统筹、属地落实”工作格局。

二是多维评价划定信用等级。建立六大评价维度:主体资质、产品合法性、渠道来源、广告宣传、销售售后及公共信用,对应划分A(信用风险低)、B(一般)、C(较高)、D(高)四类信用等级。评价既涵盖主体责任履行、监管检查结果等硬性指标,增设正向激励加分项,全面立体反映经营状况。

三是差异化监管优化执法效能。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深度挂钩,实行分类施策。A级:享受宽松监管,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优先获得政策扶持;B级:常规监管,检查频次适中,接受业务指导;C级:强化监管,增加检查频率,从严审核项目申请;D级:列为重点对象,联合惩戒并限制相关申请。通过“宽严相济”倒逼企业提升自律水平。

四是动态修复助力失信整改。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扣分有效期为2年。主体满足整改要求(履行责任、消除不良影响且1年内无同类违法)可申请修复,经核实后清除扣分。设立异议处理通道,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者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更正,保障经营者权益。

五是社会共治推动诚信建设。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公示,推动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并探索应用于行政审批、信贷支持等领域,使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通行证”。同时强化监管纪律,对滥用职权行为追责,落实“尽职免责”,确保公正透明。

该《办法》的出台是淮南市化妆品监管的重要创新,下一步,淮南市将通过信用“合格证”引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