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局积极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

   2025-05-22 浙江省药监局huamei30
核心提示:自“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庆元县局严格落实省市局“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

自“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庆元县局严格落实省市局“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将69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列入“三小”整治,“三小”主体自查率达100%,开展“三小”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场次。

一是积极摸索,促进高效执法体系形成有新成效。根据省市局“三小”现场检查指引以及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学习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并对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方法与处置办法逐一讨论完善,“定制”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检查清单,为执法人员提供现场检查“说明书”。加强多方协同,构建畅通合作体系,完善协同治理机制,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最大限度释放“1+1>2”的效应,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工作,大幅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消除执法盲区。

二是全面清查,助力长效治理效果巩固有新成就。第一时间召开“三小”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联合卫健部门完善数据共享,分片开展“三小”主体拉网式摸排,厘清持证“三小”全部底数。同时整合历年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数据,评估“三小”药品安全风险类型,梳理重点整治对象。线上线下定向推送《自查整改标准》,引导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执法,助推突出典型问题解决有新动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类型、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进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有方向。针对检查中如诊所使用劣药、药店未按说明书储存药品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在检查中发现药品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医疗器械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等问题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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