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君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分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将上述6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主动公开)
山西君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分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将上述6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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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