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倡议书

   2025-05-27 安徽省药监局huamei550
核心提示:为扎实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结合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近日

为扎实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结合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近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出倡议,坚决抵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一是要依法经营,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处置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二是要溯源查验,严防非法渠道交易。严格审核药品流向,认真查验上游资质,确保经营的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格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购销存信息完整可溯;严格落实票、账、货、款一致要求,坚决抵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采购、不销售来源不明的药品,严防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问题。加强员工专项培训,提升“回流药”识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回流药”交易。

三是要强化自律,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秉持诚信经营理念,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违规赠送处方药、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药品网络销售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信息展示合规,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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