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线索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利用好、发挥好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的作用,指定专人负责监测信息接收、处置结果上传等工作,并做好平台账号管理和维护,确保账号正常安全使用。要加强宣贯培训,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违法线索调查处理工作规定》纳入基层市场监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重点,规范网络经营监测违法线索转送、问题产品风险控制、违法线索调查处理等工作要求,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经营活动。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组织各地及时、有效处置网络经营违法线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打击通过互联网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化妆品、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发布的同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一号多用”化妆品等违法化妆品。对多发、重点问题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