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就药品竞价挂网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价挂网政策
(一)过评药品竞价规则
过评药品已挂网1家的,第2家及以上企业新申请挂网,原挂网企业与新申请企业一同竞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原已挂网价格,新申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原挂网企业药品价格。过评药品已挂网2家及以上,最低价与最高价超1.8倍的需重新竞价,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原已挂网价格,新申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原挂网企业药品最低价。过评药品无挂网的,新申报药品2家及以上的企业需一同竞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未在我省挂网的过评药品需提供三省挂网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价格超100元的需提供价格说明;过评药品挂网价格与参比制剂(原研药)和本药品过评前挂网价格的比价按照我省已公示的挂网规则执行。无法提供外省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截图及外省本药品过评前挂网价格的,企业需作出说明。
(二)未过评药品竞价规则
未过评药品已挂网1家的,第2家及以上企业新申请挂网,原挂网企业与新申请企业一同竞价,挂网价格应低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价的60%且低于过评药品最低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原已挂网价格,新申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原挂网企业药品价格。
(三)集采同通用名竞价规则
1.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未选择我省的,在我省挂网价需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中选企业增补新规格、包装的,以中选价格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确定挂网价格。
2.国家集采未中选过评药品,化学药品需按最低价与最高价1.8倍规则竞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竞价时超1.8倍药品或新申请过评药品,以不高于同组最低价申请的,可以挂网,未过评药品挂网价需低于我省中选药品、同通用名过评、参比制剂(原研药)中的最低价,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价需不高于全国最低价。中选我省及备供药品不参与竞价。未挂网参比制剂(原研药)及竞价时独家过评药品需提供三省挂网价格截图(下同)。
3.我省牵头的省级、省际联盟集采同通用名化学药品,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需按我省竞价规则竞价,同质量层次药品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内的可以挂网;竞价时超1.8倍药品或新申请挂网药品,以不高于同质量层次同组最低价申请的,可以挂网;未过评药品挂网价需低于我省中选药品、同通用名过评、参比制剂(原研药)中的最低价,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价需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没有同质量层次过评药品申报的,按照我省已公示的挂网规则执行。
二、产品资质申报
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完成产品资质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6月26日。
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
未挂网与已挂网符合申报资格的药品均需报价,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部分药品竞价挂网(2025年6月份)”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价格承诺函上传至【申报管理--企业管理增补申报】。
所有挂网截图及说明附件上传至【申报管理--产品资料增补管理】。
按照最小零售包装(如:盒)申报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的,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
目录勾选、报价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10时。
四、企业解密
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解密,视同放弃该药品拟中选资格。
解密时间:2025年6月27日10时-11时。
附表1:需竞价过评药品表
附表2:需竞价未过评化学药品表
附表3:需竞价集采同通用名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