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06-30 甘肃药监局huamei60
核心提示:为做好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

为做好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等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开展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参加遴选的网络培训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具备法人资格,业务范围涵盖教育培训职能。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4.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资质,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业务种类必须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必须在备案网站网页底部亮证。

5.具有开展继续教育工作2年以上经验,有提供服务的案例。原则上要有独立的网络继续教育网站或平台,网站主办或平台开发单位须是本次申请遴选的机构。网站或平台必须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要求进行备案,备案号在网页底部明确显示并提供查询链接,完全具备承担网络培训的能力。

6.申请遴选单位必须承担培训网站或平台的主体责任,网页显示的网站名称必须与参与遴选的机构名称一致,不得出现“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药监局”)主办”等误导性信息,不得在网站页面出现误导主办单位角色、定性为技术支持单位等情形。

7.原则上继续教育网站或平台须为自主经营,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利用第三方产品,则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提供者的正式授权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技术服务协议等。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国家各类信用信息系统中有过被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3)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4)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

(5)学员投诉较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6)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的。

(二)师资要求

申请参加遴选的机构须拥有稳定的、具有丰富网络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师资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低于50%。部分课程师资要求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

(三)课程要求

1.申请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具备较强的课程研发和更新能力,可独立开发药品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继续教育网络课程,须接受甘肃省药监局关于及时更新和扩充教学内容的要求,继续教育以线上培训方式为主,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公益性线下执业药师能力提升培训班。完成大纲内药品专业科目课程开发不少于360课时,每年新增课件课时数不少于90课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课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课时。

每年度课程中须包含以下内容的课件:

(1)最新的行业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合理用药的技术规范;

(4)行业发展领域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5)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

(6)与职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

(7)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

(8)甘肃省执业药师注册程序;

(9)甘肃省中、藏药知识及药学服务等。

通过遴选后,上述内容课件清单应在年度继续教育开始培训前主动向甘肃省药监局报备,同时删除陈旧过时的相关课件,开课前须提供教学计划、课件试听网址等接受核验。 

课件的教学内容、专业设置、课时数以及学分数设置须按照《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 号)统一规定执行。原则上学员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四)网站或平台必须提供的功能

1.学员注册

培训网站或平台应具备学员自愿注册,填写用户主要信息的要求,包括学员所属地区、身份证号、真实姓名等必要信息,提供主动注销功能。

2.报名缴费

应支持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银行汇款等多种缴费方式,须提供正式发票。遴选机构必须向学员提供年度课程购买错误等特殊情况产生的退费服务。

3.网上听课

平台或网站具有相适配的电脑端和移动端学习支持,能够提供MP4等国际主流音视频文件格式课件,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保证学员能够在不同网络带宽下流畅地进行网课学习。

4.学习管理

在课程有效期内,具备课件回放学习功能,不重复计学分、不重复收费,自动记录培训时间,可以实时查询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详细的培训完成情况,学员本人账号及系统自动记载继续教育电子档案。

5.在线考试及答疑

具备在线考试和答疑功能。课程学习完毕能够按照所学课程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对学员提出的日常问题及时响应、解决。年度提供的所有课程均须设置为考试课程,考试按照学一门考一门的规范进行。学员完成所选课程的所有章节学习后,才允许并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本门课程的学分。遴选机构不得设置年度所选课程合并考试。

6.实名制培训

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实名制培训。通过遴选的施教机构采取各种技术手段进行实名注册、实名培训,防止学员继续教育过程中的作弊、挂课、代替学习等不诚信行为。

7.数据管理

通过遴选的施教机构须将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等信息及时提供给甘肃省药监局,并配合完成“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上报。

施教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任何证明性文档、文件、证书,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情况,取消其施教资格。

8.其他功能

(1)查询功能。管理人员可以按继续教育年度、地区、姓名、身份证号等实时查询学员学习情况。

(2)汇总统计功能。可对甘肃省、市州、县区,按月、季、年度、报名、缴费、听课、学分、培训完成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供管理机构及监管人员调阅、分析。

(3)评价体系。网站或平台具有评价体系,能够对课件及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形成数据库,供管理机构及监管人员调阅、分析。

(五)技术要求

1.应拥有独立稳定的注册网络域名用于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2.能够保证学员稳定流畅在线视频学习。备案单位应在国内建成专业的服务器集群或开通云服务平台,配备负载均衡、防篡改设备及防火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网络培训的设备及网络环境,并能满足培训工作的需求。

3.系统设计采用市场领先和成熟的技术,课件制作采用业界先进完善的流媒体技术,采用视频、文档、动画等多类型的课件类型,确保学员能流畅地进行网上学习。

4.系统应具备适应性和可扩展性,采用易于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体系结构,并有可持续改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5.能够保障安全平稳、顺利学习的网络学习环境。为保障网络安全免遭病毒侵袭,应采用完备的硬件、软件多层网络防护体系。数据具备双机备份、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具有网络安全与防病毒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建立服务器和网络实时监控报警体系。具有严格的数据信息管理制度和能力,防止数据丢失和修改,确保数据安全。


二、遴选流程

(一)提交资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培训服务机构须提供申请遴选材料纸质件及PDF格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均可。

提交时间:2025年6 月26日9:00至7月2日17:00。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甘肃省药监局708室)

联系人:景 睿

联系电话:0931—7658514

遴选材料以现场收到或邮寄送达当天时间为准,提前及逾期提交无效。

遴选材料报送期间,如有需补充的资料的须在报送后3日内补充提交。

(二)提交资料内容

需提供符合本公告所述遴选条件的全部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

3.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3)。


三、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材料审核、实地评估、综合评分及结果认定三个环节。

(一)材料审核

甘肃省药监局会同甘肃省人社厅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材料审核不合格。

1.无法确认申请遴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不满足本公告“遴选条件”的要求。

2.申请遴选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与申报材料不符或不全。

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申请遴选机构将不进入实地评估、综合评分及结果认定程序。

(二)实地评估

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遴选机构,由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三)综合评分及结果认定

1.评审小组综合材料审核、实地评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并予以公布,可获得承担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资格。

2.未通过评审的单位,不具备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可在下一次遴选时重新申请参与遴选。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遴选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2.甘肃省药监局不支付施教机构日常培训服务产生的费用,施教机构自行承担课程更新、实名认证、功能拓展等产生的费用。

3.施教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内选择退出服务,但不能影响学员学习,退出时必须提前三个月出具书面材料,经核实确保学员合法权益得到完全满足后方可终止培训服务。

4.主动配合甘肃省药监局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要求向管理机构报送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5.遵循学员自愿参与继续教育的原则,并依法公示收费标准。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次遴选有效期限拟定三年,如遇政策性调整相应调整培训服务有效期限。

8.未尽事宜将在后续通知或公布遴选结果时一并通知。

附件:1.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申请表

      2.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承诺书

      3.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遴选机构申请资料清单

甘肃药品监督管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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