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浙药监规〔2022〕7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进行了审核。下述项目符合优先审批情形,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现予以公示。
产品名称:脑磁成像设备
申 请 人:杭州零磁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同意理由: 该产品属于列入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者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中心审评科反映。
联 系 人:严国飞 电 话:0571-89779836
传 真:0571-89779875 电子邮箱:ActiveMD@zjmde.org.cn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23号 邮 编:310009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