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执业药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便民利民,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申请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延续注册事项时,不再收回申请人持有的纸质《执业药师注册证》。原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将在申请通过后自动失效,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一律以电子证照为准。执业药师及社会公众可通过扫描电子证照证面二维码,实时核验注册状态及证件信息真伪。
特此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