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7月30日,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联合药品流通监管处组织召开药品流通企业政策宣贯暨“清源”行动警示教育工作会。辖区内93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参加。
会议强调,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清源”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的“防火墙”。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药品质量管理法定义务和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明晰岗位职责义务和规范要求,持续提升全员合规经营意识。二要坚持依法合规,防范化解风险。对照“清源”行动要求,自查药品线上线下购销渠道合法合规情况以及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推进情况,压实整改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三要加强政企沟通,共促产业发展。各企业要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及时反馈发展中的痛点堵点,与监管部门携手并进,共谋发展。
(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