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8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监药管〔2023〕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秩序,提升医药流通监管质效,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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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安徽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