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工作流程,提升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工作效能,推动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的《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2025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省局制定了《药品注册检验抽样工作程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